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(430—464)即刘骏。字休龙,小字道民。南朝宋文帝第三子。初封武陵王,历任湘、雍、徐等州刺史,都督诸州军事。文帝元嘉二十八年,率军镇压江汉蛮民起义。后文帝为太子刘劭所杀,率兵进讨,至新亭即位称帝,杀刘劭。在位期间,剪除宗室,重用中书通事舍人戴法兴、巢尚之、戴明宝,使专朝政。推行土断,并限制占山封水,抑制大族,加强君权,在位十一年。庙号世祖。
吴郡人,字伯彦。少聪敏,从名家习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尚书》及老、庄,通其大义,尤精三史。为陈尚书令江总引为客馆令。入隋,为州博士,撰《韵纂》。秦王杨俊闻其名召为学士,就道,奉命于马上为赋,行一驿而撰成《述恩赋》,俊善之。炀帝时为京兆郡博士。以与杨玄感兄弟友善,为帝所不悦,出为西海郡威定县主簿。意不平,道卒。
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(477—548)南朝梁南阳涅阳人,字思贞。刘虬子。少能属文,为沈约、任昉所重。起家宁朔主簿,辟为太学博士。博览群书,曾校《汉书》,释《左传》。历都官尚书、太常卿。侯景乱,避难还乡,湘东王萧绎嫉其才学,密送药杀之。有文集五十卷。
(560—613)会稽馀姚人,字士裕。博学,工草隶。初仕于陈。陈亡,晋王杨广引为学士。炀帝大业初,转为秘书学士,与虞世南、庾自直等撰《长洲玉镜》等书。帝称善而官不迁。常居禁中以文翰待诏。绰倨傲,无所降下。礼部尚书杨玄感虚襟礼之。后以杨玄感党,变姓名出亡,为吏所执,坐斩于江都。
平原鬲人,字弘道。少好学,博览书史,三礼尤所精研,龟策历象感得其妙。仕梁及北周,为露门学士。与太史官属正定新历。累迁司调大夫。入隋,拜太子率更令。太子以师道处之,恩遇甚厚。奉诏与牛弘修礼议乐,当朝典故,多所裁正。文帝开皇十四年以疾去官。卒年七十。有《孝经义疏》、《古今帝代记》、《续名僧记》等。
韩元吉(1118~1187),南宋词人。字无咎,号南涧。汉族,开封雍邱(今河南开封市)人,一作许昌(今属河南)人。韩元吉词多抒发山林情趣,如〔柳梢青〕"云淡秋云"、〔贺新郎〕"病起情怀恶"等。著有《涧泉集》、《涧泉日记》、《南涧甲乙稿》、《南涧诗余》。存词80余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