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清,明代大臣。别号濯庵,顺天府(治所在今北京市)籍,浙江余姚县人。公元1493年(弘治癸丑)进士。公元1515年(明武宗正德七年)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。公元1517年(正德九年)夏,升户部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,总督三边军饷。[1]
薛蕙(1489~1539年),明朝大臣。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。年十二能诗。举正德九年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谏武宗南巡,受杖夺俸。旋引疾归。起故官,改吏部,历考功郎中。正德十五年(1520年)薛蕙再次被起用,任吏部考功司郎中。嘉靖二年(1523年),朝中发生“大礼”之争,薛蕙撰写《为人后解》《为人后辨》等万言书上奏,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,招致皇帝大怒,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。嘉靖十八年(1539年),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,不久病死家中,享年五十,被追封为太常少卿。
郭谏臣(1524—1580)字子忠,好方泉,更号鲲溟,南直隶苏州府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生于明世宗嘉靖三年,卒于神宗万历八年,年五十七岁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2)进士。授袁州司李。严世蕃贪得无厌,谏臣持正不阿。历为吏部主事,屡有陈谏,词意正直。累官江西布政司参政,罢归。后起郧阳巡抚,未上卒。谏臣著有《郭鲲溟集》四卷,《四库总目》称其诗婉约闲雅 。
陈镒(?—1456年),字有戒,江苏吴县人,永乐年间考中进士,步入仕途,先后任湖广、山东、浙江等地的副使,明英宗时期镇守陕西,用自己的方式解决了陕西的饥荒问题,后看到河南等地流民啸聚,建议派人前往抚恤,英宗同意后,但官员却没有施行,导致后来河南等地的叛乱。陈镒共三次镇守陕西,前后十余年,陕人很爱戴他,敬若父母。每次陈镒回朝廷,老百姓总是挡道拥车而泣。他回来时,则欢迎的人群数百里不绝。他之得军民之心,前后镇守陕西的无人可及。景泰四年(1453年)因病致仕。景泰七年(1456年),陈镒去世,获赠太保,谥僖敏。
冯梦龙(1574-1646),明代文学家、戏曲家。字犹龙,又字子犹,号龙子犹、墨憨斋主人、顾曲散人、吴下词奴、姑苏词奴、前周柱史等。汉族,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,出身士大夫家庭。兄梦桂,善画。弟梦熊,太学生,曾从冯梦龙治《春秋》,有诗传世。他们兄弟三人并称“吴下三冯”。
李东阳(1447年-1516年),字宾之,号西涯,谥文正,明朝中叶重臣,文学家,书法家,茶陵诗派的核心人物。湖广长沙府茶陵州(今湖南茶陵)人,寄籍京师(今北京市)。天顺八年进士,授编修,累迁侍讲学士,充东宫讲官,弘治八年以礼部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,直内阁,预机务。立朝五十年,柄国十八载,清节不渝。文章典雅流丽,工篆隶书。有《怀麓堂集》、《怀麓堂诗话》、《燕对录》。